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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教育局市直属学校招聘2009年中学教师的公告
整理自:绵阳市教育局 2009-2-11 21:47:55

绵阳市教育局关于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009年中学教师的公告

    为了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川办函〔2008〕106号),结合各学校在校学生人数、班数、2009年招生计划和现有教师情况,市直属中学2009年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对缺科教师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7〕1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市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调动)的意见》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同意南山双语学校招聘高中教师4名和初中教师7名,绵阳外国语学校招聘小学、初中、高中缺科教师21名。市教育局2所直属中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9名普通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绵阳教育信息网:www.my-edu.net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
    1、普通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体育、音乐、英语等专业,也可在国家一级法人的独立设置本专业类学院的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学士学位)中招聘;
    2、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市外在职教师;
    3、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应聘资格条件为准。
    二、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通过初选、资格审查、笔试、试讲、综合面试、体检等逐轮淘汰。市教育局负责此次招聘的组织领导,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和招聘学校负责实施工作。
    市人事局、市编办和市纪委、监察等部门领导巡视、监督招聘考试考核工作的全过程,用人单位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监督本单位招聘考试考核的全过程。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应聘者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赴符合条件院校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或应聘者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名。由就读的大学出具其在校期间的学士学位及2009年毕业及学习情况的证明。市外在职教师经市教科所会同用人单位初审合格办理《准考证》。
    (二)报名时间、费用、办理《准考证》
经用人单位和市教科所应聘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须于2009年2月10日—2月20日内到用人单位或市教科所报名、办理《准考证》、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四、考试考核
    笔试主要考试考核教师应具备本学科或本专业的知识。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由绵阳市教科所负责实施,笔试考场设在绵阳中学。
    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报考相同专业的可由市教育局在征得报考者和用人单位同意的前提下适当调剂,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由市教育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个别紧缺专业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放宽到1:2。
    3、笔试分学科或专业进行,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语文学科为120分钟)。
各学科或专业考试内容:以现行教材为依据,主要考查其具有该学科的知识和能力。例如,申报高中语文教师岗位的,主要考查其高中语文教师应掌握的知识。 
    4、笔试时间:2009年2月21日上午8:00(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提前30分钟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试资格。因笔试考试人选缺考出现空缺而笔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3的(紧缺专业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放宽到1:2),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笔试成绩于2009年2月21日下午在绵阳教育信息网和绵阳人事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2小时,经公示无异议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2至5确定试讲人员名单。
    (二)试讲及综合面试
    1、试讲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织,主要考核应聘教师业务能力和传授知识的技能。经笔试确定的试讲人员,采取随机抽取试讲课题,进行隔离备课30分钟准备,向试讲考核学科评议组考官先进行5至10分钟的说课后,再进行15至25分钟的讲课,每个应聘者的试讲考核时间不得超过35分钟,试讲考核成绩每科满分100分,试讲考核学科评议组考官评定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为应聘者的试讲成绩。试讲考核结束后,在用人单位公示栏内公布试讲成绩,公示时间为2小时,经公示无异议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至2确定综合面试人员名单。
    2、试讲考核时间于2月22日上午8时在各用人单位进行。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应聘者,或应聘者直接登录绵阳教育信息网查看相关考试考核成绩,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试讲及综合面试事宜。综合面试时间是在试讲考核结束后两小时进行。
    3、综合面试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由用人单位实施。用人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涉及招聘学科的优秀教师代表、教务(导)、人事等中层领导组成面试考官组9至15人,并设立巡考督考席,单位法定代表人任主考官,主持综合面试考核工作,其他成员任考官,对应聘者进行综合面试考核。综合面试考核时间为10分钟,设计时、计分员各一名,现场计时和统计成绩,综合面试实行百分制记分。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加权平均分为应聘者的最后得分。综合面试考核结束后,其成绩在用人单位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为2小时。
    4、招聘考试考核最终成绩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占25%、试讲成绩占50%、综合面试成绩占25%,计算应聘者应聘考试考核最后得分,以此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一)经综合面试考核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聘学校统一组织到市教育局指定的综合性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本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报市教育局同意,按照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三)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六、公示
对笔试、试讲、综合面试、体检等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分别在本单位公示栏和绵阳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笔试、试讲、综合面试和经权重计算考试考核最终成绩、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纪委、人事科、市人事局纪委、市编办事编科、人才开发流动科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与确定的拟聘者签定《就业协议书》,办理审批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3份;
(二)《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批名册》1份;
(三)拟聘人员体检表复印件1份(加盖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印章,原件存入本人档案);
(四)拟聘人员考核材料复印件1份(加盖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印章,原件存入本人档案);
(五)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调(流)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材料;
(六)200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并在2009年8月30日前凭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本人学籍档案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涉及到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用人单位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招聘工作的资格审查,笔试、试讲、综合面试、体检等考试考核实施监督。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应聘者在试讲、综合面试考核中,实行已试者与未试者隔离回避制。
    接触试题、试卷、评分、参考答案人员或考官的泄密或影响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的事项,实行责任追究制。
附件:
1、2009年市直属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市教育局纪委、人事科、市人事局纪委、人才开发流动科及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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